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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羽毛球协会非专业队运动员报名参加国际性羽毛球赛事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16:20:35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羽毛球运动发展的现状,满足非专业运动员参与国际性羽毛球赛事的需求,保证其资格审查、报名、参赛等均符合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和中国羽毛球协会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羽毛球协会负责国际性羽毛球赛事报名的审核及操作的整个流程。

  第三条非专业运动员的报名不能与国家羽毛球队及省市专业羽毛球队的报名相冲突。如有冲突,则国家队、省市专业队的报名需求优先。

第二章 申请报名流程

  第四条 有意向报名参加国际比赛的非专业运动员,由其本人向中国羽毛球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需提供其工作单位或所属社团出具的同意参赛的担保函。

  第五条 中国羽毛球协会同意其申请后,参赛运动员需与中国羽毛球协会签订参赛协议书。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第六条 具体赛事报名申请需由参赛运动员至少于赛前2个月向中国羽毛球协会提交。参赛运动员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护照、证件照电子版,或其他报名需要的信息及材料。

  第七条 参赛运动员需自行办理签证、赛事制证、机票、酒店预订、训练场地预订等事宜。中国羽毛球协会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 参赛规范及处罚

  第八条 参赛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须遵守中国及参赛地法律法规,遵守世界羽联关于参赛队伍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并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如在参赛过程中发生任何违规行为或意外情况,须第一时间向中国羽毛球协会汇报。

  第九条 参赛运动员完赛回国后,需第一时间向中国羽毛球协会汇报比赛成绩及参赛基本情况。

  第十条 如参赛运动员违反世界羽联相关规定并产生罚款的,由运动员本人自行支付。拒不支付的,协会则有权扣除其保证金相应的金额交付罚款,并禁止为其报名参加任何国际性赛事。

  第十一条 如无违反有关规定行为,中国羽毛球协会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将退还其保证金。

  第十二条 如因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我协会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力。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羽毛球协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转自:中国羽毛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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